新太阳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的 公告

  新闻资讯     |      2023-11-09 00:49

  新太阳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的 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大客户的需求,分散贸易风险,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越南,设立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越南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准),首期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项目总投资6.145亿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相关的设立和投资等文件。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音响设备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办公用机械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塑料零件制造;其他电池制造(光伏电池除外);锂离子电池制造;镍氢电池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软件批发;软件零售;仪器仪表批发;办公设备批发;塑料制品批发;橡胶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等。(具体以越南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大客户的需求,获取更多的订单,降低贸易成本,分散贸易风险,推动公司海外音响业务进一步做大做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全球化布局的发展愿景。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尚须需经商务部门新太阳城、外资管理部门等政府机构的相关核准、备案手续,存在未获核准、备案的风险,还须经越南政府部门的审批及登记,且越南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文化环境与国内存在较大区别,全资子公司存在一定运营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实施过程和设立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3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其中董事长陆宏达,董事何伟成、郑崖民以现场方式出席,副董事长兰佳,独立董事谭光荣、冀志斌、杨格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新太阳城、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越南新太阳城,设立国光声学(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越南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准),首期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项目总投资6.145亿人民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相关的设立和投资等文件。详见“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